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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要债分享债权人参与分配被执行财产的条件有什么
时间:2024-06-15 点击:68次

宁波要债分享债权人参与分配被执行财产的条件有什么


  1.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必须是已经取得执行依据(即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判决书、裁定书、支付令、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公证债权文书等)的债权人。

  2.债务人的全部或主要财产已被一个人民法院因执行确定金钱给付的生效法律文书而查封、扣押或冻结,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

  3.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必须在被执行的财产被执行完毕之前。

  4.参与分配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顺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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